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处置原天轴(天期)公司名下三台货车整体拍卖公告及相关资料
受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 7月31日上午10时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 406 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 | 发动机号 | 登记日期 | 参考里程(万公里) | 保险、年检处理 | 评估价(元) | 总起拍价(元) |
1 | 粤X65R93轻型普通货车 | 东风牌DFA1040S39D6 | F2001916 | 2015.7.8 | 15.9 | 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先行处理临期车辆再行过户 |
6400
|
28200 |
粤X66Z87轻型普通货车 | 江铃牌JX1041TSGA24 | G1015566 | 2016.5.31 | 5.5 |
10900
| |||
3 | 粤X66Z73轻型普通货车 | 江铃牌JX1041TSGA24 | G1015533 | 2016.5.31 | 7.1 | 10900 |
(行使公里数仅供参考,一切以证载或实物为准,敬请注意,相关证件请自行扫描下述二维码)
二、集中展示:
2023年 7 月20-21日,(电话预约,微信同号:13612625021)。车辆集中停放在 顺德区伦教工业区新熹三路北7号之一 (佛山市顺德区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三、拍卖流程
阅读拍卖公告和相关资料→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样→交保证金(并到拍卖行办理登记手续)→现场参与竞拍→竞买成功→缴纳成交全款到指定账号→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方确定到账后通知拍卖行扣除佣金后退回拍卖保证金→安排过户手续,过户后才能提车。
四、拍卖保证金及竞价方式
现场举牌增价拍卖,价高者得。
A意向人清楚本次货车拍卖所有条款的,可在2023年7月28日17时前交纳拍卖保证金到以下账号:
户名: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账号:13098800000119
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鉴兴支行
(保证金2820元,一份保证金发放一个号牌,不支持重复缴纳)
B公司参与的须带备以下资料原件:
①、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保证金汇款单原件(网银可打印);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签名、盖章);
④、委托办理竞投前手续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及委托书原件(自拟,盖公章);
C个人参与的须带备以下资料原件:
①、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保证金汇款单原件;
③、个人委托,需双方到拍卖行现场凭有效身份证办理。
上述拍卖登记手续须在拍卖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现场不再收取、检查资料。
五、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竞买的,委托竞买双方须在拍卖会开拍日一天前共同到拍卖人委托拍卖手续。(不接受联合竞拍,如不提前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不予办理买受人变更手续)
3、车辆拍卖竞买人资格参照特别说明部分。
六、成交价款、佣金的支付
1、买受人须按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
2、拍卖成交的须进行三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完成的,买受人需在2023年8月 11 日17时前到把成交全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号,同时带成交全款汇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到拍卖行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3、委托方确定收到成交全款后,通知拍卖人扣除拍卖佣金后退回拍卖保证金(如拍卖佣金超过拍卖保证金额的,则由买受人补足)。
七、车辆拍卖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在委托人,拍卖人接受委托对标的依现状进行拍卖,依照委托人提供资料及要求,披露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按标的物在存放地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亲自查看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并凭借检测或自行对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进行判断。若竞买人在没有查看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的前提下仍然做出竞买决定,则竞买人应承担其竞买行为而引致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除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明确表示予以保证外,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通过图录、清单、评估报告、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拍卖标的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并不代表拍卖人的任何承诺,拍卖人及委托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依法对拍卖标的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付清成交款项、佣金后,由原产权人和买受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权利变更手续,买受人若不办理或逾期办理的,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风险及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办理所有权转移/权利变更的责任。
4、车辆的销售发票及税金由委托方承担(车辆权属人先行垫付),其余过户(提档)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且车辆过户前,车辆存在无法启动、存在拍卖成交前产生的违章事实、年审及保险到期的、车身公务标识均由委托方处理】,办理车辆过户(提档)手续原则上只限于顺德车管所范围。
5、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必须自行到相关的车管部门详细了解自己欲参与竞拍的车辆是否具有入户资格(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迁入地要求、名下汽车数量超标的),否则,因买受人原因而不能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从拍卖成交次日起60天内,由于买受人原因无法过户的,委托方有权终止过户手续并不退回一切费用)。
6、拍卖成交后,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人原因)无法过户的,经委托方、买受人、拍卖人三方确认后,由委托方无息退回成交全款、拍卖人退回拍卖佣金。
7、如买受人悔拍(买受人在拍卖成功后不按时、按规交纳相应费用或其他不配合状况),拍卖人按照《拍卖法》相关规定没收全额保证金,扣除相应佣金后,如有余款,拍卖人应将余款交由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自行处理。而且买受人悔拍情况不计入拍卖次数,拍卖人继续按原起拍价重新组织拍卖会。
8、拍卖成交后,原号牌号码由相关职能部门收回并重新发放。
9、由于本次拍卖标的属于公有资产,拍卖后过户手续相对繁琐,因此处理时间可能较长,买受人提车时间必须在办理好一切过户(提档)手续后,敬请注意。
10、由于本次拍卖车辆均为货车,过户程序相对小汽车繁琐,如需聘请第三方中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1、如政策要求须以公司名义落户的,买受人(个人)所成立的公司(即法定代表人与买受人相同的)可视为同一主体,买受人为成立公司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2、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人电话:0757-22232433,联系人袁先生:13612625021(微信同步),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良鉴海北路118号。
13、本次拍卖车辆外观图片及相关资料(扫描或识别二维码)
八、网络公示渠道
相关资料查询及下载可在:
①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hunde.gov.cn/ggzy/
②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http://www.shunde.gov.cn/jtys/
③顺德拍卖行网站http://www. sdpmh.cn/
九、争议调解
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的产权交易项目,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代理机构申请调解。争议涉及代理机构时,当事人可以向区资管办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以按照约定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督管理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836082
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 6月 30 日
拍卖成交凭证(拍后现场签订)
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拍卖处置原天轴(天期)公司名下三台货车车牌号: 由持 号牌的竞投人以人民币 元投得。
本《成交凭证》一式伍份,委托人、顺德拍卖行、拍卖成交人各执一份。
竞投人(签章/指模): 电话号码:
记录员(签名):
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本项目成交后须公示三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买受人及时付清所有款项并需携带本凭证到拍卖行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有特殊情况由拍卖人另行通知)
本人通过书面介质(现场张贴的公告),微信、电邮等通信软件,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顺德拍卖行官网、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官网等渠道获得本次拍卖的相关资料,对拍卖会的《顺德拍卖行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处置原天轴(天期)公司名下三台货车拍卖公告及相关资料》内容及相关的条款已仔细阅读,已全面了解且知悉并承诺履行所有条款。
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公示结束后签订)
拍卖人: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顺德大良
签订时间:2023年 月 日
买受人:
买受人于2023年 月 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 室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标的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的竞投物品
旧机动车三辆,1、车牌号码:粤X65R93,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车辆识别号: 2、车牌号码: 粤X66Z87 ,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车辆识别号: 3、车牌号码:粤X66Z73,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车辆识别号: 。
二、成交价格,
该批机动车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粤X65R93成交价 元;粤X66Z87成交价 元;粤X66Z73成交价 元。拍卖佣金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三、价款结算
买受人须在2023年 月 日前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划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佛山市顺德区天期自行车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 及账号: ,拍卖人在扣除买受人相应拍卖佣金后退回拍卖保证金。
四、成交物品交付
车辆交付由委托方及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费及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支付,车辆过户完毕后买受人才能提车(具体按网上公示)。
五、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视作违约,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2.拍卖成交后如因委托方原因导致车辆不能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本协议终止。买受人须退回车辆给委托方,委托方须无息返还所收取的车辆成交价款,互不追究责任。(经委托方、买受人、拍卖人三方确认)
3.买受人不按约定支付车辆过户的手续费及相关税费的,视作违约,成交车辆由委托人再行处理。
4.其他条款按《顺德拍卖行关于顺德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两台公车拍卖公告及相关资料》执行。
六、解决争议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买受人办理的竞买申请手续及其提供签署的文件和资料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按本期拍卖资料、拍卖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
3.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一式柒份,拍卖人、买受人、委托方、资管办、交易中心备案。
买受人: 拍卖人: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袁焯辉
委托代表人(签名): 电话:0757- 22232433
电话: 账号:1309-8800000119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大良鉴兴支行
地址:大良鉴海北路118号
汽车买卖合同(版式)-(公示付款后签订)
合同编号:*******号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天期自行车科技有限公司
代管人: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拍卖机构(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对处置标的以价高者得形式公开拍卖,由乙方竞得。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协作和配合,促使标的处置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处置事宜,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处置标的的基本情况
处置标的为甲方所属的粤X65R93、粤X66Z87、粤X66Z73等三辆公车,标的物内容以展示的实物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拍卖机构发布的拍卖公告。
二、标的处置及价款支付
通过公开拍卖,甲方将标的给乙方处置,处置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 元)。乙方在甲方委托拍卖机构约定的时间内,通过银行转款形式将合同价款一次性转入甲方银行指定账户:
户 名:佛山市顺德区天期自行车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银 行:
三、资产移交处置
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后,甲乙双方在指定时间一次性进行资产移交处置(过户)。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拍卖机构公示的相关条款操作。本次资产处置涉及权证变更事项。
四、相关责任
(一)合同履约后,甲方通知拍卖机构将乙方交付的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合同的约定,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合同价款,即视为违约,没收全额保证金,车辆由甲方另行处置。
(三)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四)从拍卖成交次日起60天内,由于乙方原因无法过户的,甲方有权终止过户手续并不退回一切费用。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一)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三)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六、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代管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及代管人各持一份,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一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本次拍卖的所有文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盖章):佛山市顺德区天期自行车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代管人: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