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苏溪约45亩鱼塘招租竞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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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溪农庄土地鱼塘对外投标出租方案
一、鱼塘位于佛开高速公路龙山环回出口处苏溪段鱼塘等2口约45亩连片土地鱼塘(以图示为准),以对外投标租用形式推出,租用期为拾年,按金人民币拾万元。
二、竞投条件:
1、不论户籍、没有拖欠苏溪居委会、苏溪股份社款项的自然人。
2、2019年12月16日开始网络竞投公示,于2020年1月15日上午10点至下午5时前委托顺德拍买行进行网上竟拍。
三、竞标底价每年为人民币7万元,至有中标者获得鱼塘租用权。
四、中标者5天内(即2020年1月20日下午5点前)当即与苏溪股份社签订《中标确认书》及《农业承包合同书》,并在中标之日起五天内(具体时间同上)向苏溪股份社交纳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成交后由竞投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押金,下同)和第一年的租金(先交租金后耕塘),租金每三年递增10%。中标者当即不依约与苏溪股份社签订《中标确认书》及《农业承包合同书》,或不付清第一年租金者均视作违约,中标者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苏溪股份社所有。
五、水电安装报装及费用由承租者负责,以投标时现有政策报装,苏溪股份社给予协助。
六、鱼塘和基塘土地必须用于农用地耕作。需要建设临时建筑物的,由承租者依法向相管部门办理用地合法报建手续后才能进行建设,期满后归苏溪股份社所有,一切费用及税费由承租者承担。 苏溪股份社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七、自签订《农业承包合同书》之日起至协议期满之日止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租用经营耕作而引起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费用由承租者负责。
八、鱼塘和基地租用过程中遇国家地方征用的,鱼塘和基地的归属及补偿归苏溪股份社,基地上临时建筑物租用者无条件拆除,苏溪股份社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者,《农业承包合同书》自行终止,由苏溪股份社无息退回保证金给承租者。
九、《农业承包合同书》租期届满,苏溪股份社继续对外出租上述鱼塘和基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者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届满,承租者不再续租的,该地上所有的建筑物无条件归苏溪股份社所有,其他动产等由承租者自行处理,租期满内搬迁完毕,超出期限者视租用地者放弃财产所有权(损失自负),由苏溪股份社处理,不作任何赔偿。
苏溪股份合作经济社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