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龙江西溪农民公寓143套公开拍卖,单价8500起拍
龙江镇西溪农民公寓公开拍卖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溪居委会已办理西溪农民公寓国有出让手续并已核发不动产权证,现定于2020年 7 月 4 日至2020年 7 月 5 日将西溪农民公寓的住宅向全社会进行公开交易拍卖。本次拍卖暂不涉及停车位,停车位数量可满足每单元配套购买1个。拍卖成交后,西溪居委会将协助竞得人到国土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竞得人可以合法核发不动产权证。现就公寓拍卖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投标的物的情况
本次公开竞投标的物的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投或联合竞投;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竞投人与合同签订人必须为同一人,不允许授权代签,否则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投保证金;
3、涉及房产过户登记资格及限购等问题,请竞投人自行到国土及房管部门查询是否符合,如不符合相关过户登记政策的竞得人责任自负。
三、竞投保证金
1、竞投保证金为 3万元/份,欲投多套房产的可交纳多份保证金,每份保证金派发一个竞投号牌,竞投成交一套房产则收回一个号牌,如此类推。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未能竞投成交的将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2、竞投人以转账方式将竞投保证金单笔汇入西溪居民委员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溪社区居民委员会(西溪农民公寓二期建设项目),农商行账号:07138800033815,农行账号:44486001040003999),竞投保证金须在2020年 7 月 2 日下午5:00前以竞投人实名汇款到账;
3、竞投人必须在银行转账单的附加信息栏或用途栏中注明“拟投西溪农民公寓”。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 日下午5:00时;
2、报名地点:顺德区龙江镇西溪居委会农民公寓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溪校北路9号);
3、报名方式:凭竞投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回单原件(注明竞投项目名称),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西溪居委会进行报名登记并索取有关资料;
4、有意参与竞投者可在2020年 6 月 19 日至2020年 7 月 2 日期间到现场参观标的物,参观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五、竞投时间和地点
1、竞投时间:第一批73间于2020年 7 月 4 日 13:00 时开始;
第二批70间于2020年 7 月 5 日 13:00 时开始;
2、竞投会地点:顺德区龙江镇西溪居委会一楼会议室。
六、竞投会相关规定
1、竞投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2、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30分钟内到竞投地点签到并办理竞投登记手续;
3、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相关责任由竞投人自行负责;
4、本次竞投以每个单元总价为竞投底价,竞投叫价原则上竞投人第一次叫价为拍卖底价,第二次叫价为拍卖修正价,第三次开始每次叫价加价2000元,竞投人亦可以一次性加价2000的整数倍数,如6000元(例:1座101单元拍卖底价1234567.89元,第一次叫价为1234567.89元,第二次叫价为1236000.00元,第三次叫价为1238000.00元);
5、竞投前,竞投人须交保证金,每宗保证金只可成功竞投一个标的物。竞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成功竞投者,保证金在当天竞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竞投人需自行参加竞投,其他结伴人员不得超过2名,竞投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7、竞投人在竞投成功后需支付竞投服务费330元给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8、竞得人未能按照相关规定付款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付款与交付
1、竞得人在竞投成交后与西溪居委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的7个工作天内缴纳中标金额的30%款项给西溪居委会作为首期购房款(已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作为首期购房款扣减);
2竞得人在收到居委会办理过户通知后五天内与居委会签订购房协议,并在约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余下的购房款及物业维修基金,居委会收齐全部款项后通知竞得人办理过户手续,如竞得人需办理银行贷款,各大银行均可办理,请竞得人自行联系,居委会协助办理;
3、竞得人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凭不动产权证件到居委会开具《收楼移交通知书》到物管处办理收楼手续;
4、中标人未按规定及时限内支付款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同时视为违约处理,将按《拍卖法》及有关规定处置。
八、其他事项
1、交易过户涉及的契税、交易费、工本费由买方负责,销售税、增值税等其余税费由西溪居委会负责。相关税费具体以税务部门实际收取为准;
2、西溪居委会已选聘佛山市恒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小区业主大会召开、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物业服务期间,住宅物业服务费一期(即:无电梯)为1.50元/月/平方米、二期(即:有电梯)为1.85元/月/平方米(按购房总建筑面积计算)。上述收费标准不包含物业区域内所产生的公共水电费用,公共水电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共同分摊。
3、具体面积以证载面积为准。
九、联系方式
竞投报名咨询联系电话:23881218 联系人:凌小姐
参观标的物联系电话:23881219 联系人:梁先生
地址:龙江镇西溪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江镇西溪校北路9号);
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西溪社区居民委员会
西溪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0年6月6日
780bd222b45a2851ce3b1b79664c137.jpg
88203438e9a2ee8ca318460c3393d6d.jpg